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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率诱人上钩 五人非法集资两亿元
发布时间: 2008-4-9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记者 赵 云 通讯员 葛东方

  

  把钱借给他们,利息比银行高很多倍,很多人趋之若鹜。最后,背后的大“庄家”突然消失,很多人因此拿不回钱。最近,椒江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高利率诱惑了很多人

  月利率4%!2005年6月,张某告诉夏女士,借钱给他可以获得这么高的利率。夏女士借给张某一些钱后,确实收到了张某承诺的高利息。

  接着,夏女士对张某深信不疑,继续借钱给他。一年多的时间里,夏女士共借了103次钱给张某,累计金额人民币3906.88万元。

  如此高的月利率,被诱惑的不止是夏女士一个人;同时,像张某这样吸收资金的也不止他一人。月利率4%或5%,这种吸收资金方式的范围越滚越大。2005年至2006年间,至少有近50人借过钱给5个张某这样的“庄家”,累计金额人民币2亿元左右。

  背后大“庄家”突然失踪

  这么高的利率吸收资金,“庄家”拿什么还息?

  其实,“庄家”们吸收资金后,又以更加高的月利息把钱借给王某。王某告诉“庄家”们,她用这些钱来投资铜矿和房地产,能赚取丰厚的利润。

  王某借钱的月利息在10%以上!这样一来,“庄家”们可以在中间赚取高额的差价。

  一开始,王某按“规矩”办事,付给“庄家”们高额的利息。然而,就在“庄家”们深信自己找到了一条又快又好的谋财之道时,王某突然消失了。

  5个“庄家”被判刑

  “这期的本息怎么还没有?”夏女士多次催张某。

  夏女士急,张某更急,如果不找到王某,自己拿什么钱还给夏女士?

  由于王某的失踪,资金链一下子断了,“庄家”们和借钱者全都急了,有人报了警。5个“庄家”被警方抓获。

  经查,5个“庄家”4女1男,均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有个体户、无业者,也有退休职工。

  近日,椒江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给5人判处2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款。

  尽管5个“庄家”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很多钱还没有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

  目前,王某仍在逃。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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