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台州公路稽征处了解到,根据省公路局的统一部署,我市部署开展集中清查养路费大行动。
本次稽查行动实行对口检查、流动稽查或定点稽查等多方式联动。重点对货物集散地、停车场、高速服务区展开源头联网稽查。并发挥“不停车稽查系统”的科技装备作用,提高稽查效率。
据了解,清查重点对象将针对运营中无养路费或缴费标准低于缴费地规定标准75%的、按年包缴不足10个月的、不按国家标准规定计征车吨位,且在异地缴纳从事公路运营的各类运营车辆,将一律按我省标准补足部分费额。另外,对超载补征养路费的车辆,核收养路费滞纳金。
(徐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