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毛彬任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
法院查明,2007年12月29日晚8时50分许,温岭人林海卫驾轿车途经万泉路,撞了一辆摩托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林海卫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当晚,毛彬任经林海卫授意,明知林海卫驾轿车撞死了人,自愿冒充肇事驾驶员到温岭市交警大队投案,但被识破。
据毛彬任说,当时认为林海卫赔了钱后他就可以出来,碍于朋友情面,他答应顶替,没有料到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据了解,林海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不日将在温岭法院接受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