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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肇事者投案被判刑 这种“义气”讲不得
发布时间: 2008-5-8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昨天,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毛彬任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

  法院查明,2007年12月29日晚8时50分许,温岭人林海卫驾轿车途经万泉路,撞了一辆摩托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林海卫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当晚,毛彬任经林海卫授意,明知林海卫驾轿车撞死了人,自愿冒充肇事驾驶员到温岭市交警大队投案,但被识破。

  据毛彬任说,当时认为林海卫赔了钱后他就可以出来,碍于朋友情面,他答应顶替,没有料到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据了解,林海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不日将在温岭法院接受审判。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叶长杉 周俊夫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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