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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看同事手机窃走艳照 赔了七百元
发布时间: 2008-5-8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小子,这是我老婆!   我……我不知道
 

  香港的“艳照门”事件余波渐渐平息,想不到日前在温州却也发生类似的“艳照”泄露事件——一男子偷看了同事手机中其妻的裸露视频,并通过蓝牙将此视频传到自己手机上。东窗事发后,此人不但挨了两拳还赔偿对方700元。

  小陈来自湖北,在乐清北白象的一家电子公司上班。本月2日上午,干完活后,他来到公司仓库串门。此时,走出仓库去发货的仓管员小张一时粗心,将自己的手机落在了办公桌上。

  闲来无事,小陈便随手拿起小张的手机玩弄。很快,手机内保存的一段视频引起了他的注意。据小陈称,视频大致内容为:一名年轻女子先是脱光衣服,然后躺在床上并盖上被子。

  出于好奇,小陈又开启了此手机的蓝牙,并将该段视频传到了自己的手机上。视频刚一传完,便被办完事回到仓库的小张发现。“他一下就火了,说视频是他拍的,上面的女子是他老婆。之后,他把我的手机夺了过去。”小陈说。

  小张在将小陈手机上的视频删除后,向对方提出了索赔。“如果不赔钱,手机就不还我,还要以侵犯个人隐私权去法院告我。”小陈说。

  次日,经公司协调,小陈给小张打了一张赔偿700元的欠条后拿回了手机,此事才得以收场。

  6日下午,面对记者的采访,当事一方的小张表情仍显愤怒,并不愿意过多提及此事。他说:“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你们不要再提了。”

  小张心怀不快,小陈却自感委屈:“我不知道视频的人是他老婆,也没有将视频再传给他人,这样能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权吗?”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克明认为,小陈未经手机所有人(小张)同意,擅自打开并下载对方手机内的相关信息,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不过,前者未将下载信息继续扩散传播,没有给对方造成严重后果,情节尚属轻微。此事应主张调解,侵权方应向受害方致歉,取得对方谅解。

  温州晚报记者/文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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