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林日胜涉嫌收受贿赂一案,日前在黄岩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近百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林日胜,1972年出生,大学文化。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上半年,黄岩区西片工业园区道路沥青面层工程招标,时任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副局长的林日胜,作为该工程发包方的委托代理人分管该工程各项事宜,后洪某某挂靠的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06年春节前,为感谢林日胜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帮助,以及为继续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得到其关照,洪某某在晚饭后开车送林日胜回家的途中,贿送给林日胜5万元及2条中华香烟,林日胜予以收受。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6年下半年,黄岩埭西路顶管工程及经九路道路、排水工程招标,时任黄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副局长的林日胜,作为该工程发包方的委托代理人分管该工程各项事宜,后赵某某挂靠的温岭市大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为感谢林日胜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帮助,以及为继续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得到林日胜的关照,赵某某来到林日胜的办公室,贿送给林日胜1万元,林日胜予以收受。
庭审中,林日胜及其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护。法庭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