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为了讨工资,竟带仿真枪到玉环坎门某企业财务室威胁。
两个月前,在坎门打工的唐某因事被所在企业开除。近日,唐某和老乡罗某来到曾经打工的企业财务室结算工资。财务人员查阅人事档案后,对他们说,结算工资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没想到,罗某立刻从腰间拔出一把枪,唐某则迅速关上财务办公室的门。
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财务室两名工作人员稍稍冷静后,工作人员林某劝他们不要莽撞行事。见对方有所松懈,林某一个箭步冲到门口开门跑到外边,迅速拨通了报警电话。
坎门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值班所长立即带领民警于第一时间赶到了事发现场,两名涉嫌持枪人员很快被制服。
经调查,罗某,21岁,云南人。唐某,18岁,四川人。由于唐某被公司开除后工资一直未结,于是他叫上朋友罗某,准备到公司财务室催讨工资。并于前一天晚上花了50元钱在一家饰品店买了一把仿真枪式打火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两人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