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两村官倒卖土地被判刑
身为村官的杨某和杨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来牟取暴利,结果害了自己。此案经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一审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杨某、杨某某分别系临海市东塍镇后杨村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副书记,两人从2002年10月5日开始至去年8月4日期间,非法将村集体土地37余亩转让给他人用于建厂房和个人住宅,其中基本农田20.19亩、耕地10.184亩、其他土地7.235亩,从中非法获利所得36余万元。
新闻来源:
本站新闻
作者:
郭亦伟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