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盛夏,酷暑难耐。去游泳馆的清凉泳池里消受一番,无疑是件很惬意的事情。然而,无孔不入的窃贼将作案目标瞄准了游泳馆内的更衣室,窃案频频发生,让人消暑不成反惹一肚子“火”。
7月11日晚,牟某放在台州学院游泳池103更衣柜内的手机等财物被偷,损失2800元左右;
7月9日下午,在市游泳馆更衣室,林某放在Y1210柜子里的背包被盗,内有现金9000元、手机及银行卡20余张;王某放在Z1277柜子里的手机、手表及现金5300元被盗……
从7月8日至11日短短四天内,我市共发生盗窃泳客更衣室内财物案件近10起,呈多发态势。警方在介入调查时,发现在这些案件中,作案分子一般是以泳客身份混入游泳馆内,乘泳客去游泳时,以技术开锁、盗钥匙开锁或撬衣柜锁等手段将柜内财物盗走。同时,泳客自身防范意识不强、更衣柜锁具质量不过硬、游泳馆工作人员疏于管理等,这些是造成此类案件多发的原因。
更衣柜不是“保险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去游泳时不要将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带到游泳馆,尽量减少犯罪诱因。而游泳馆应在入口处和更衣室等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提醒群众将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交吧台保管。有条件的游泳馆要对更衣室硬件设施进行改装,更换更衣柜或锁具,要在游泳馆宣传推广“双锁”制度,增加犯罪分子作案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