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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9月1日起调整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
发布时间: 2008-8-21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9月1日起,对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

  具体政策为:将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

  将气缸容量3.0升以上(不含3.0升)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15%上调至25%;

  将气缸容量4.0升以上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20%上调至40%。

新闻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网站编辑: 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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