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临海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救助对象为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户等困难群众。救助对象只有在符合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条件的住房开始动工建设和置换的住房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填写了《临海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申领表》,经救助对象和所在村负责住房救助的干部共同签字后,才能领取救助资金。
两年来,临海市已救助196户贫困家庭,发放救助资金15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