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抓党建的责任意识,江西乐平市积极推行了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居)党支部“两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在全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体系,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明确内容,提供述评依据。对各级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的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两级书记”必须根据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总要求,具体围绕作为抓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抓班子、带队伍建设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党建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情况;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抓党建、保稳定、促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述职,为测评提供依据。
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一是规范述职时间。“两级书记”述评一般每年开展2次,其中:7月份组织一次“两级书记”半年述职测评,对村(居)委书记述评的方式采取集中在乡镇(街道)或在各村(居)党支部进行,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开展一次述职测评。二是规范参评人员。各乡镇(街道)述评的参评人员为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党代表、老干部代表;村(居)述评的参评人员为驻村(居)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居)“两委”全体干部、村(居)小组组长、村(居)民代表、党员、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确保测评人员的广泛性。三是规范测评程序。在述职人员述职后,由上级指导会议的领导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并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为提高干群的互动性,在各村(居)委会书记述评时,参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向村(居)党支部书记提出质询,村(居)党支部进行现场答复。
强化考核,建立保障制度。为了保证“两级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落实到位,该市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整改督办制度。根据述职暴露出的问题,以及群众质询和领导点评的意见,述职人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结果上报到上级党委。上级党委采取定期抽查、不定期检查、现场解剖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二是建立考核排位制度。将述职测评结果与党建考核结合,进行综合排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激发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是建立奖惩制度。该市把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责任。(朱瑞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