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10月9日,我市共发生金项链飞车抢夺案36起,广大群众要注意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案 件 飞车抢夺金项链
10月1日至10月9日 36起
典型案例:
10月3日8时20分至8时25分许,两名案犯驾驶一辆黑色125摩托车到大溪镇大溪三中门前时,见事主王某一人骑自行车慢行经过,脖子上戴有一条黄金项链。两名案犯从边上驶过时,坐在后面的案犯伸手拉走这条黄金项链,驾驶摩托车逃走。
案件分析:
案犯多为两人,两名嫌疑人合骑一辆摩托车,选择戴有较粗金项链的人为作案目标;待发现目标后,骑车男子将车向被害人靠近,此时后座的男子探身并迅速伸手用力,抢走男子的金项链,然后飞车逃离。
警方行动:
1.公安机关将加强街面巡逻力度,在案件易发区域、高发时段安排力量蹲点守候。同时加大对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特别是无牌无证车辆,一旦发现将连人带车一起暂扣。
2.公安机关将加强阵地控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打金店、二手机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管理,对店主提供的线索,一查到底。
警方建议:
1.首先自身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走在机动车道上使犯罪分子有机可趁。
2.对两人骑摩托车停停走走的,以及自己附近的闲散人员要多加留神,对身边骑摩托车的要多长一个心眼,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