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被认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却自诩“定点医院”,玉环林女士轻信医院承诺住院接受手术治疗,结果所有医疗费均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市场导报记者 陈余玉 胡德辉
“明明还没有与社保中心签约,却谎称自己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使我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给我贫困家庭增添了经济负担,可他们却不愿承担相应责任。”日前,玉环县读者林女士向市场导报《阿德哥讨说法》栏目哭诉了她在台州骨伤医院的不幸遭遇。
林女士:轻信医院结果报不了医药费
据林女士介绍,她早年患有妇科病留下后遗症,一直不能做重活,与丈夫离婚后,她仅靠在当地一家小超市打工赚钱维持生活,苦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两个孩子却均无固定职业。3年前,她参加了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林女士说,今年8月22日上午10时许,她在家不慎摔伤右脚,经朋友推荐,带上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由朋友护送到位于温岭市的台州骨伤医院就诊。
中午12时50分许,经医院拍片检查诊断为“右外后踝骨折”,予以住院行手术治疗。林女士说,当时,她咨询接诊医生,参加玉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台州骨伤医院的医药费玉环社保能否报销?接诊医生称“台州骨伤医院是玉环社保定点医院,只要有玉环的医保证,医药费是可以按比例报销的”。听了接诊医生的话,林女士按医生建议在该院缴了1500元押金后接受治疗。同日下午2时许,在张金福医生为其做手术前,她再次向张医生咨询能否享受玉环医保的问题,得到肯定回答后,她接受了张医生的手术,张医生还为她的台州骨伤医院病历本和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写了病历。次日,她想报销医药费,张医生给她开了台州骨伤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林女士说,8月25日一早,她叫姐姐带着台州骨伤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及医药费收据,赶到玉环县社保中心报销医药费。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核查后告知,台州骨伤医院不是玉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所有费用不能报销。姐姐立即把这个消息转告给她。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顿时傻了,明明台州骨伤医院说是能报的,怎么社保中心说不能报呢?这笔医药费可是我从姐姐和朋友那里借来的,不能报销怎么还给他们啊!”林女士说,仍在住院的她一下急哭了,正在查房的冯医生、张医生仍坚称“医药费会给报销的”。原定9月7日出院,想到昂贵的医疗费和贫困的家庭等因素,加上社保中心又说不能报销,她不得不在9月4日含泪提前出院,12天的住院共花费9324元医药费。
为了这笔医药费,林女士一直跟医院协商,但医院先以“去找玉环社保中心解决”为由推诿,后干脆不予理睬。无奈,林女士向市场导报及当地电视台作了投诉。
院方:医生差错造成失误
9月23日下午3时30分许,市场导报记者与台州骨伤医院取得联系。该院事业发展部部长陈春艳称,医院与玉环县社保中心签有协议,该院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林女士医药费报销问题,责任不在医院,是在玉环社保中心。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林女士医药费报销受挫原因时,陈春艳称“那是林女士一面之词”,随即挂断了电话。
9月26日,导报记者就林女士遭遇成文后打成小样,传真给台州骨伤医院核实。该院回函称:“患者入院后,病人询问是否玉环县的医保定点单位,我们医生答复是医保定点单位,因为我院是玉环县农医保和工伤保险等定点单位,所以医生以为是玉环县的医保定点,而不清楚其中有农医保、工伤保、城镇居民医保之分……事后病人办理报销手续时,我们才发现时间上的差错,该病人8月22日入院,9月4日出院,本院与玉环县社保中心签定协议是9月1日生效,在执行时间理解上出现了问题。”
回函解释:“院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于医保管理中,医生对目前国内种类繁多的医保政策了解不够,平时认为商业保险、农医保、工伤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属于社保范畴理解不清,这是造成其中的主要原因;在服务中存在不足,没主动联系玉环社保中心,明确是否可以报销;我们目前与病人在协商沟通中,愿意为林女士在经济上作适当补偿,妥善处理此事。”
听了导报记者转述医院意见后,林女士气愤地说,是否医保定点单位,在治疗过程中,她曾多次问过该院相关医生,回答都是肯定的,不然她完全可以到医保定点单位治疗;医院所说与她协商沟通,但事实上都是她主动与医院联系的,但一次次医院都把“皮球”踢给社保中心。
林女士表示,不能享受医保的责任应该在医院,但医院一再推卸责任,从根本上就没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她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玉环社保:院方的言行是极不负责任的
显然,这起医患纷争的焦点,就是林女士在就医时,台州骨伤医院是否为玉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对此,导报记者走访了玉环县社保中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特别是在选择‘定点医院’时,我们把关非常严格,医院的硬、软件都要符合相应标准。”玉环县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先生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6月以来,台州骨伤医院一直派人与社保中心联系,希望其能成为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社保中心也多次组织人员前往该院进行多方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玉环实际、中心商讨等综合因素,社保中心在9月1日与台州骨伤医院签订了“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
“也就是说,从9月1日起,台州骨伤医院的‘定点医院’才生效。”张主任告诉导报记者,林女士接受医院服务是在8月22日,而在那个时间,社保中心与医院双方还在为合作事宜商谈之中,根本没达成协议,可医院称“玉环社保能报销医药费”的说法是个误导,还把责任推给社保中心,其言行对社保中心及患者都是极不负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