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居县官路镇打工的贵州人张某,嗜酒如命,每天都要喝上一斤白酒,可微薄的工资根本不够他这样的生活,只得靠赊酒度日。一日,当他路过官路镇石井村一农户家门口时,看见其大门敞开,家中无人,于是心生邪念,悄悄溜进了该农户家中,将放在桌子上的一只手机装进了腰包。过了两天,因酒瘾发作,他来到小店欲将偷来的手机抵押给店主换四斤白酒,不料被手机失主发现后抓获,并将其送进了官路派出所。目前,张某已被仙居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