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此次出台楼市新政,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意见》包括六个方面24条内容。主要是:大力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到2012年底,全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45万平方米,新建或落实廉租房源不少于3万平方米;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住房消费环境,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实行契税和交易税补贴;第三,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办法,适度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放宽建设项目开工期限,缓缴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