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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院四女生之死,我们到底要反思什么
发布时间: 2008-11-17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14日,上海商学院宿舍区发生火灾,4名大学生慌不择路从6楼跳下当场身亡。而今天的新闻报道中说,陈睿和张燕苹的家属质疑上海商学院,使用过期的灭火器,学校在火灾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1月16日 网易新闻)

    面对上海商学院的这场四女生丧生的火灾,网友们的言论很明显的分做两派,一方质疑学校应该负有主要责任,是学生宿舍的现实条件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另一方则说该四位女生是有热得快,并缺乏自救常识,冒失跳楼是其自身因素造成的事件发生。

    如果单纯的从新闻本身呈现的问题上看,好像所有的问题是可以归结到那四位女生的头上的。作为事件的当事人的四位女生以不再可能叙述当时的情况,而另外两位幸存的女生也不再露面,信息源的缺失和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使我们不应轻易下结论,但是作为社会公民我们理应反思的问题,却不可忽视。

    一商院网友的博文《好像错的都是我们》中提到,学校的住宿条件的差劲,校方宿舍楼消防、电路设施的落后,学校消防演练的如同儿戏等等,而另一商院网友的博文《真正失火的原因是热得快还是学校》中阐述,作为三流院校,他们交同样的宿舍费但却没有同样的学校硬件设施,也应当把三流学校的学生当回事儿!

    在这次看似突然的校园火灾事件的背后,隐藏的是积蓄许久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常常斥责现在的大学是“有大楼,没有大师”,但是殊不知这有“大楼”的学校也是要等级序列的,作为现在众多的三本、独立学院等等高校,我们的校园设施到底怎样呢,是不是真的只把这些学校当作赚钱的工具呢?

    其实,此次汶川地震显露出来的公民安全教育问题,在此次商院火灾事件中又再次显现,虽然作为大学生群体的综合素质要高,但是在突发灾害面前,我们发现个人的自救能力可能和学历无关,自救能力是一项长期的公民安全教育系统工程,它需要安全常识的普及,真正到位的安全演练,有效的安全设施的建设,以及不断的监督检查机制。

    作为突发性公共事件,社会公众各方需要对于事件有一个清楚的了解,需要当事方及时的信息发布,让公众的言论表达是基于事件发生的真实信息。此外,关怀生命的问题,是一件高于一切的大问题,公众的言论表达不但要基于理性,更要有基本的人道主义,人文关怀,重视生命的价值是胜过于一切不合理指责的。所以网友在留言中写到的“活该”等词汇,是否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我们是否真正具有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

新闻来源: 天山网   作者:   网站编辑: 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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