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黄岩区江口街道新来桥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喜明,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潘正春以及原村出纳潘婷婷3人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去年9月,陈喜明、潘正春与陈喜明的外甥女婿陈文敏(另案处理)预谋后商定,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土地征用款2000万元借给王菊凤用于营利活动。
去年9月18日,陈喜明、潘正春通知村出纳潘婷婷,将2000万元土地征用款借给王菊凤。
9月27日,王菊凤支付给陈喜明利息160万元,同年10月,王菊凤分两次,归还了2000万元至新来桥村账户。
去年12月21日,陈喜明与潘正春商量后,将2000万的银行利息7677元存入新来桥村账户,并分给潘婷婷非法利益2323元。
今年9月9日,陈喜明、潘正春经黄岩区检察院决定执行逮捕,潘婷婷现为取保候审。王菊凤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台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该案将于近期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