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是《临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正式执行的第一天。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王青苗说,当天上午已有六七人来办证中心领取“非转农”申请表。“办公室电话一直不停,都是询问如何办理‘非转农’的。”
王青苗告诉记者,此次临海市政府出台《临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主要是将1995年以来已落户为“非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为农村户口。
据悉,此前椒江、路桥、黄岩3个区已经实行了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王青苗说,其实,临海早在2002年就在台州率先畅通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手续。记者在2002年7月30日临海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有关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中看到,入学前是农村户口,父母还在本村,原籍农村愿意接受,本人有要求落实原籍农村户口的,可迁回原籍落实为农村户口。据了解,临海市从2002年畅通“非转农”渠道至今,共有3500多人办理了“非转农”手续。
“这次‘非转农’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大学毕业生。”王青苗说,这次“非转农”对象必须符合4个条件:1995年及以后毕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我市农业户口;父母一方或配偶系农业户口;迁入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接收。
据了解,临海市于今年5月在邵家渡街道进行了试点工作。该街道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展了2个月的试点工作,共有65名大学毕业生实现“非转农”。
2003年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的赖利萍,就是在邵家渡“非转农”试点工作中落实了农村户口。赖利萍是临海尤溪镇人,毕业后在临海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因为工作不稳定,她就把户口放在“口袋里”,一直没有落户。随后,她嫁到了邵家渡街道,但户口就挂在尤溪镇派出所。“一听说街道要进行‘非转农’试点,我马上去申请办理。”因次,赖利萍成了该街道第一个以“非农”户口大学生的身份嫁进邵家渡街道庄头山村,当上了这个村的“农民”。赖利萍说:“我享受到了村民同等待遇,这次村里发土地赔偿款,我就领到了六七百元。”
王青苗说,从1995年开始,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包分配”政策,一些“农转非”毕业生找不到工作,“非农”户口没有给这些学生带来相关的利益保障。但台州民营经济发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这就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希望能够“非转农”。“这些毕业生因为‘农转非’后无法享受村民待遇,因此还出现了不少问题。”王青苗说,针对这些就业困难的“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临海市经过长期考察调研,最终出台了《临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
记者也了解到,由于“非转农”牵涉到农村利益的重新调整,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回乡大学生与当地农民间在承包土地等方面的利益之争。“可能会出现村里拒绝接收的情况,目前公安部门没有办法强制村里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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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指南:
1.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向拟迁入派出所申请,领取申请表。
2.持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人事代理窗口或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师范类毕业生)出具“就业情况证明”。
3.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村、镇(街道)签署意见后交派出所户籍窗口。
4.迁入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派出所审核后签署意见。
5.办证中心审核后公示,公安局审批;
6.持审批凭证以及迁出地、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整个办理过程大约1个月。
记得要提供下列材料:《临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申请表》;本人毕业证书、本人升学迁出时农业户口证明、本人户籍证明、父母或配偶相互关系证明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就业情况证明;市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