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2022-12-19 11:06:42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作者:李筱筱

图为市民正在店内选购置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台传媒记者李筱筱/摄

电动车驾驶员请注意!2023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法上路者将面临处罚。

下月起,驾驶上路将面临处罚

电动自行车是短途绿色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当前路面上行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整车质量过重、车速过快等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下月起,骑备案非标电动车上路会有什么后果?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宣传科副科长杨栋栋介绍,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2023年1月1日之后,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杨栋栋提醒,请广大市民们抓紧时间,尽快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据悉,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是非标电动自行车。同时,没有经过3C强制认证的不得销售。

此外,《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不得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不得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目前,我市已有多家销售商或维修店被依法处罚,有个别商家在明知车辆违法改装的危害后,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座椅、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你们不经意的违法行为极可能是交通事故的帮凶,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做他人生命安全的守护者。

淘汰置换代办点,全市有770多家

12月14日,在椒江云西路上的五星钻豹椒江旗舰店内,市民马阿姨办理完成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手续,将全新的电动自行车骑回了家。

“原价2750元的电动自行车,马阿姨现在1950元就买下了,其中,旧车抵扣了500元,店里又优惠了300元。”五星钻豹椒江旗舰店负责人陈文燕说,临近元旦,店里推出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优惠福利,该活动将持续到元旦节后,市民这段时间过来淘汰置换比较划算。

陈文燕介绍,近期来淘汰置换的市民挺多的,不少人当场就置换了新车回家,平均每天有十多辆,其中,周末时,前来淘汰置换人数较多,多时一天达二三十辆。“市民只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置换的旧车过来就可以了。”

在云西路上,分布着众多电动自行车门店,记者走访发现,陆续有市民到店内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咨询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等情况。

“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共有150万余辆,目前已淘汰注销110多万辆。”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产品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全市有77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都具有淘汰置换代办点资格,市民可根据自己喜欢的品牌就近选择代办点进行淘汰置换。代办点会根据旧车车况及电池状况确定旧车和电池的回收价,在置换新车时予以抵扣。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可预先登录微信小程序“浙江e行在线”,选择上方“平安e行淘汰置换政策包”,选择地区,查看就近淘汰置换代办点。

编辑:褚淑华 责任编辑:杨能勇 审核: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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