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范围
1、评选年度为2009—2010年,在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各个年龄、各个地区,尤其从社会普通生活层面进行推选。
2、在台州大地发生的有感人事迹的台州人。
3、离开台州,但两年间在外地留下感人事迹的台州人。
4、非台州籍,但两年间在台州留下感人事迹的新台州人。
5、人物除个体外,群体也属评选范围。
评选标准
评选人物的事迹要与台州有关,具有值得宣扬的感动事迹,其行为要能够让身边的人感动,身上都折射出一种共同的精神——台州精神。活动要求评选的人物具有年度性、典型性和群众性。
1、突出年度概念:要求所选人物在评选年度(2009—2010年)中在社会上有较大反响。
2、具有感染力:不以成就论英雄,强调在精神层面感动人的人物。每一个评选人物都要有令人感动的故事,具有某种感人的精神。
3、具有影响力:评选人物的事迹要有广泛积极的影响力,感动公众,感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
推荐方法
1、以县(市、区)为单位,各推荐若干名候选人;
2、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在本页直接推荐。(姓名 电话 推荐理由)
活动组委会在各地各单位和群众直接推荐的基础上,推选20名左右感动台州人物提名候选人,并在有关新闻媒体逐一介绍,最终评选产生10名当选人物。
联系方式
请各地各单位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整理好的候选人推荐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到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办,联系人:赵晟,联系电话:88510329,E—mail:gdtz00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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